- 2008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
- 点击次数:2090 更新时间:2009-04-17
草原监测结果概要
草原生产力与上年基本持平 2008年全国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与上年接近。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94715.5万吨,折合干草约29626.8万吨,与上年基本持平,载畜能力约23178万个羊单位。
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成效显著 与非工程区相比,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,高度平均提高63%,鲜草产量平均提高80%,可食鲜草产量平均提高83%,毒杂草比例下降。
草原超载率继续下降 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牲畜超载率为32%,其中266个牧区、半农半牧区县(旗)中,牲畜超载率大于20%的有176个县(旗),超载程度较重的县旗个数有所减少。
草原火灾处于历史低位水平 2008年,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251起,受害草原面积9895.9公顷。与上年相比,受害草原面积减少1523.3公顷,下降13%。与前6年的平均水平相比,火灾发生次数下降39.5%,受害草原面积减少79.4%。
草原鼠害程度略有下降 草原鼠害危害面积3675.8万公顷,占草原总面积的9.4%,较上年减少5.6%。内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甘肃、新疆、四川等六省区鼠害危害面积3168万公顷,占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的86.2%。
草原虫害危害加重 草原虫害危害面积2700.7万公顷,占草原总面积的6.9%,较上年增加53.6%。草地螟在内蒙古中西部和黑龙江省等地区严重发生,危害面积868.7万公顷,是上年的6倍,是近5年平均危害面积的5.2倍。
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 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区和禁牧、休牧区植被恢复明显,生物多样性增加,防风固沙、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显著增强,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。但草原超载过牧依然严重,开垦、乱征滥占、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的行为仍有发生,鼠虫灾害发生面积居高不下,沙化、盐渍化、石漠化依然严重,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。
草原资源状况
全国草原面积近4亿公顷,约占国土面积的41.7%。我国天然草原主要集中分布在北方干旱半干旱区和青藏高原。内蒙古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等西部十二省区市有天然草原面积约3.3亿公顷,占全国草原面积的84.4%;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等东北三省有天然草原面积约0.17亿公顷,占全国草原面积的4.3%;其他省市有天然草原面积约0.45亿公顷,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1.3%。
全国天然草原共有18个草地类,面积从大到小分别是高寒草甸类、温性荒漠类、高寒草原类、温性草原类、低地草甸类、温性荒漠草原类、热性灌草丛类、山地草甸类、温性草甸草原类、热性草丛类、暖性灌草丛类、温性草原化荒漠类、高寒荒漠草原类、高寒荒漠类、高寒草甸草原类、暖性草丛类、沼泽类和干热稀树灌草丛类。前5位的草原类面积之和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55.2%,第6-10位的草原类占20.8%,其余8类及零星草地占24%。
草原植被生长状况
2008年牧草生长季节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气温正常偏高,降水量正常偏多,但空间分布不均,局部干旱,全国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与上年接近。
气候状况 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在5-9月气温正常偏高,热量充足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西部和阿拉善盟西部、黑龙江北部、甘肃中西部、宁夏南部、新疆大部气温偏高1℃以上,新疆部分地区气温偏高2-3℃。青藏高原8-9月部分时段气温偏低,造成局部地区牧草提前进入黄枯阶段。全国大部分草原地区降水量接近常年同期或偏多,但空间分布不均。内蒙古中西部、华北北部和东部、新疆东南部和青藏高原大部降水量偏多1-5成,局部偏多5成以上;内蒙古、黑龙江中部、甘肃西部偏西地区、宁夏中部和新疆大部等地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3-9成,尤其新疆北部出现了长时间的高温少雨天气,草地土壤墒情急剧下降,遭遇历史罕见旱灾。
返青状况 2008年入春以来全国大部地区降水量接近常年或偏多,墒情良好,热量充足,利于牧草返青生长,大部地区返青期早于常年。新疆中南部、青海、甘肃和宁夏春季降水偏少,但这些区域冬季降水普遍偏多,土壤底墒好,牧草返青受春季干旱的影响较轻。东北大部、内蒙古中部、华北大部、西北东部、新疆北部、西南东部等地区的草原已在5月20日前返青。青藏高原等高海拔区域由于入春时间比低海拔地区晚,牧草在6月上旬开始返青。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西部地区受干旱影响,6月中旬牧草才开始返青。
植被长势 与上年同期相比,全国草原植被总体生长状况与上年接近。
6月份,长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东部、甘肃中东部、青藏高原中南部等地区;长势不如上年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西部、宁夏北部、甘肃西部、新疆北部等地区。
7月份,长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中西部、吉林西北部、内蒙古中东部、四川西部、西藏大部等地区;长势不如上年的地区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、甘肃中部、宁夏北部、河南中部及北部等地区。
8月份,长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部、河北北部、山西东部和西藏东部等地区;长势不如上年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东部、宁夏西部、新疆北部、贵州西部、安徽南部、江西中部等地区。
9月份,长势偏好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部、辽宁西部、河北北部、西藏大部等地区;长势不如上年的地区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东部、新疆北部、宁夏中部、重庆大部等地区。
草原生产力
2008年全国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达94715.5万吨,折合干草约29626.8万吨,与上年基本持平,载畜能力约23178万个羊单位。
产草量居*位的省区分别是内蒙古、西藏、四川、新疆、青海、云南、甘肃、黑龙江、广西、湖北,其天然草原干草产量约20725.3万吨,约占全国天然草原干草产量的70%。内蒙古、西藏、四川、新疆、青海、甘肃等六大牧区天然草原干草产量为16438.4万吨,约占全国天然草原干草产量的55.5%。
从区域看,西部十二省区市的干草产量达20904.3万吨,占全国天然草原干草产量的70.6%;东北三省的干草产量达2107.3万吨,占全国天然草原干草产量的7.1%;中部六省的干草产量达3907.3万吨,占全国天然草原产草量的13.2%;东部十省市的干草产量达2707.9万吨,占全国天然草原干草产量的9.1%。
与上年相比,产草量明显提高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部和东部、新疆南部、西藏东部等地区;产草量明显下降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疆北部、宁夏大部、甘肃西部等地区。六大牧区中内蒙古中部和东部雨水条件较好,全区增产18.7%,西藏自治区增产8.5%;新疆北部草原遭受历史性罕见旱灾,全区干草产量下降22.7%;四川、甘肃和青海3省基本持平。其他省区中,河北、吉林、辽宁略有增产;河南、湖北、贵州略有减产;广西、重庆、云南、宁夏等4省份减产明显,减产幅度在10~20%。
从草原类型看,干草产量位于前5位的分别是高寒草甸类、低地草甸类、热性灌草丛类、温性草原类和热性草丛类,其产量之和占全国草原干草产量的46.3%;草原面积位于前5位的高寒草甸类、温性荒漠类、高寒草原类、温性草原类和低地草甸类,其产量之和占全国草原干草产量的35.7%。
与上年相比,有8类草原的产草量不同程度的增加,其中暖性草丛类、高寒草原类、高寒荒漠类、高寒荒漠草原类和高寒草甸草原类的增产幅度分别超过10%,增产面积超过50%;其他10类草原的产草量有不同程度的减少,其中山地草甸类、温性荒漠草原类、温性荒漠类、热性草丛类、温性草原化荒漠类和热性灌草丛类的减产幅度在10%以上,减产面积超过45%。
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效益
近年来,国家在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等12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建设兵团的230个县(旗、团场)陆续实施了退牧还草、京津风沙源治理和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等工程项目,采取了草原围栏、补播改良、人工种草等工程措施,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,生态环境明显改善。
对全国11个省区127个项目县旗监测结果显示,与非工程区相比,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6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9厘米,提高63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213千克,提高80%;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966千克,提高83%。
——退牧还草工程
对内蒙古、四川、云南、西藏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和新疆等8省(区)95个县(旗)的退牧还草工程监测结果显示,与非工程区相比,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4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7.7厘米,提高60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560千克,提高68 %;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395千克,提高73%;多年生植物在群落中的优势度也有所提高。
按照退牧还草工程区划,分别对不同区域的工程建设效益进行了监测。
对内蒙古东部和东北西部退化草原治理区14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,与非工程区相比,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3.6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9.8厘米,提高46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015千克,提高34%;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1012千克,提高34%。
对新疆退化草原治理区18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,与非工程区相比,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 10.7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6.8厘米,提高72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646千克,提高96%;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631千克,提高94%。
对内蒙古和陕甘宁西部退化草原治理区23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,与非工程区相比,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6.8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8.7厘米,提高36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935千克,提高66%;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864千克,提高72%。
对青藏高原江河源退化草原治理区40个县的监测结果显示,与非工程区相比,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4.3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6.5厘米,提高74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500千克,提高76%;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150千克,提高83%。
——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
对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3省(区)29个县(旗、市)的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监测结果表明,与非工程区相比,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23.8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14.3厘米,提高82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665千克,提高104%;可食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2613千克,提高103%。
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实施遏制了严重沙化草地的扩张。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6旗的严重沙化草地面积约为26403公顷,比2000年减少约28%。其中,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减少32%,苏尼特右旗减少25.6%,镶黄旗减少30.3%,四子王旗减少35.6%,西乌珠穆沁旗减少28.2%,东乌珠穆沁旗减少24.2%。
——西南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
对贵州省威宁县、德江县、晴隆县3县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的监测结果表明,与非工程区相比,改良草地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 19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34.3厘米,提高135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5116千克,提高183%。围栏封育工程区内植被盖度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;植被高度平均增加4.6厘米,提高18%;鲜草产量每公顷平均增加363千克,提高12.9%。
在国家实施退牧还草、京津风沙源治理、岩溶地区草地治理等工程项目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下,地方政府和农牧民进一步加大保护建设投入力度,项目区和周边草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,农牧民增收和脱贫步伐加快,有效促进了牧区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,有力推动了草原地区生态、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草原利用状况
各省区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,改良天然草场,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,推广禁牧休牧轮牧和舍饲半舍饲养殖,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力度,草畜平衡状况进一步改善。截至2007年底,全国累计人工种草保留面积2867万公顷,围栏面积5467万公顷,禁牧休牧轮牧草原面积9000万公顷。
2008年全国重点天然草原的牲畜超载率为32%。其中,西藏、内蒙古、新疆、青海、四川、甘肃的牲畜超载率分别为38%、18%、40%、37%、39%、39%。
从牧区、半农半牧区县(旗)情况看:全国266个牧区、半牧区县(旗)中,牲畜超载率大于20%的仍有176个县(旗),但超载程度较重的县旗个数有所减少。
草原火灾
2008年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及受害草原面积仍处于历史低位水平。全国共发生草原火灾251起,其中草原火警228起,一般草原火灾19起,重大草原火灾4起,无人员伤亡和牲畜损失。火灾受害草原面积9895.9公顷。与上年相比,受害草原面积减少1523.3公顷,下降13%。与前6年的平均水平相比,火灾发生次数下降39.5%,受害草原面积减少79.4%。
从时间看,火灾主要发生在3月、4月、5月、10月、11月,共发生草原火灾190起,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75.7%,受害草原面积7509.1公顷,占全国火灾受害草原面积的75.9%。
从区域看,火灾较为严重的是黑龙江、吉林和四川3省,共发生草原火灾132起,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52.6%,受害草原面积为6607公顷,占全国火灾受害草原面积的66.8%。六大牧区共发生草原火灾126起,占全国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50.2%,火灾受害草原面积为4252.8公顷,占全国火灾受害草原面积的43%。
从起火原因看,烧荒引起草原火灾的比例zui高,其次为吸烟、取暖做饭、上坟烧纸和玩火等原因。火灾较严重的黑龙江省和吉林省,由烧荒引发火灾的次数分别占到两省火灾发生次数的97%和73.5%,四川省草原火灾主要是由吸烟和取暖做饭引起的,其引发的火灾占四川省草原火灾发生次数的67.6%。
草原鼠害
2008年,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3675.8万公顷,占草原总面积的9.4%。草原鼠害主要发生在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其中内蒙古、青海、西藏、甘肃、新疆、四川等六省区鼠害危害面积3168万公顷,占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的86.2%,是我国草原鼠害的主要发生地。
高原鼠兔、高原鼢鼠、大沙鼠、长爪沙鼠和布氏田鼠是草原主要危害鼠种,危害面积达2327.2万公顷,占鼠害危害面积的63.3%。其中,高原鼠兔危害面积zui大,占全国草原鼠害危害面积的35.4%。
近年来,由于草原无鼠害示范区的建设和各项鼠害防控技术的联合运用,危害面积和危害程度得到了有效的控制,呈逐年下降的趋势。2008年草原鼠害发生面积较上年减少5.6%,较近6年平均危害面积减少6.4%。
草原虫害
2008年,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2700.7万公顷,占草原总面积的6.9%,较上年增加53.6%,较近年平均危害面积增加23.5%,属偏重发生年份。
草原虫害主要发生在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其中内蒙古、新疆、青海和甘肃4省区虫害危害面积达2179.7万公顷,占全国草原虫害危害面积的80.7%。
危害严重的主要是草原蝗虫、草地螟和草原毛虫,危害面积总计2281.8万公顷,占虫害危害面积的84.5%。其中,草原蝗虫(亚洲小车蝗、意大利蝗、西藏飞蝗及其它草原蝗虫)危害面积1170.4万公顷,占虫害危害面积的43.3%。2008年草地螟在内蒙古中西部和黑龙江省等地区严重发生,危害面积868.7万公顷,是上年的6倍,是近5年平均危害面积的5.2倍。
草原生态状况
近年来,国家先后启动实施了天然草原植被恢复与建设、退牧还草、京津风沙源治理、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工程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项目。棚圈建设、青贮窖、饲草加工机械、饲料粮补助等工程配套措施逐步落实,部分牲畜从*依赖天然草原放牧转变为舍饲半舍饲圈养,项目县天然草原承载压力逐渐减轻,植被盖度和高度显著增加,草场生产力明显提高,草群结构不断优化,草原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,生态环境状况趋于好转。
然而,广大草原超载过牧依然严重,开垦、乱征滥占、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的行为仍有发生,鼠虫灾害发生面积居高不下,沙化、盐渍化、石漠化依然严重,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。
对策建议
2008年草原监测结果表明,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工作成效显著,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项目区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,但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治理任务依然艰巨,必须进一步强化草原宣传工作,加大草原保护建设力度,认真落实草原保护建设各项制度,逐步恢复草原植被,促进草原生态修复,提升草原生态功能,实现牧区生态、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。
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 加快推进出台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政策性文件,明确草原承包的指导思想、原则和目标,以及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。积极推进草原确权和承包经营制度落实,明确草原属性和范围,依法发放草原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。严格规范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,健全草原家庭承包经营管理制度。完善推进草原承包和强化承包管理的工作机制,加快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落实。做好草原资源普查准备工作,摸清草原资源状况和变化情况。
推进和完善草原保护支持政策 积极推进制定出台专门针对草原生态保护、草原畜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支持政策,对牧民实施种草、牧草良种、禁牧休牧、牧业机械等补贴政策,让广大牧民共享发展成果。加快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制度,加强调查研究,逐步完善草原生态补偿的补偿内容、补偿标准、补偿主体和补偿方式。尽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,力争全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早日启动实施。
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 通过项目带动、政策引导和执法宣传等措施,积极推行草畜平衡和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制度,逐步使合理利用草原成为农牧民的自觉行为。加大草原围栏、人工饲草料基地、牲畜棚圈、牧草加工机械等基础设施建设,为农牧民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创造条件。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畜牧业生产技术,帮助、指导农牧民开展家畜品种改良,提高家畜良种覆盖率,优化畜群结构,加快出栏周转,提高畜产品商品率,增加农牧民畜牧业生产收益。
加快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步伐 加快实施《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》,加紧编制《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大纲》,尽快启动各项草原保护建设工程。推进退牧还草,发展灌溉草场,恢复草原生态植被;加快荒漠化石漠化治理,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。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,进一步完善工程政策,扩大工程实施范围,增加建设内容,提高补助标准,延长补助年限。
不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 加快推进草原监理机构建设,通过项目引导、宣传鼓励等措施,积极推动地方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建设,尽快改善各级草原监理机构执法监督装备条件。健全和完善草原执法培训制度,推进草原执法培训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强化草原违法行为的事前监督,通过加强巡查和充分发挥基层干部、农牧民的监督作用,切实将草原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阶段。加大草原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,对一些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,集中力量予以查处,并对查处结果曝光,提高草原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。
进一步强化草原宣传工作 加大草原宣传工作力度,提高全社会对草原重要地位及作用的认识,提升草原保护的法制意识,营造爱草、重草、护草的良好舆论氛围,形成支持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强大社会合力。突出草原生态建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,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。切实加强对草原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,精心谋划,积极探索创新草原宣传工作新途径、新方法,努力提高草原宣传的针对性、实效性和影响力。